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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渭源县劳务输转奖补和脱贫人口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4-06-18     来源: 渭源县劳务服务中心

一、项目概况

渭源县劳务输转奖补和脱贫人口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由县人社局主管、县劳务服务中心实施,为统筹抓好我县富余劳动力特别是脱贫人口赴青岛市就业、就近就地就业及第三方地区就业,特实施2024年渭源县劳务输转奖补和脱贫人口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全力推进我县东西部劳务协作劳动力输转工作。采取“就业帮扶”模式,经过3年,帮扶16个乡镇217个村,20143个脱贫户及监测户,通过劳务输转奖补资金发放、职业技能培训等利益联结机制,确保脱贫户、监测户收入持续增长、进一步提高劳务产业整体水平,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向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持久动力和坚实保障。

二、资金筹措

该项目预计总投资406.74万元,资金来源为2024年东西部协作资金。

三、建设内容

1.青岛市帮助我县脱贫人口及“三类户”就近就地(除县区内)就业稳定务工3个月3758人,交通补贴112.74万元;

2.青岛市帮助我县脱贫人口及“三类户”在第三地(除甘肃省和青岛市以外)稳定务工3个月3000人,交通补贴180万元;

3.组织输转赴青岛市稳定务工3个月以上富余劳动力400人,稳岗交通补贴奖补资金74万元;

4.参与东西部劳务协作有组织输转的人力资源机构,按每人200元标准给予职业介绍补贴,预计职业介绍补贴20万元;

5.依托“渭水药工”劳务品牌,开展脱贫人口及“三类户”职业技能培训200人,预计职业技能培训补贴20万元。

6.项目实施地点为我县16个乡镇217个村,最终发放资金以实际申请人数及就业月数情况计算。

四、投资概算

1.组织输转至青岛市就业连续3个月以上的富余劳动力、脱贫人口及“三类户”交通稳岗补贴奖补标准:对在青岛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我县富余劳动力,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交通生活补助;对在青岛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脱贫人口及“三类户”,给予1000元的稳岗补贴,稳定就业达6个月以上的,再给予1000元稳岗补贴,最高不超过2000元。计划组织输转至青岛市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富余劳动力400人,交通生活补助及稳岗补贴奖补资金74万元,最终以实际申请人数为准。

2.组织输转至省内就近就地就业连续3个月以上的脱贫人口及“三类户”交通补贴奖补标准:青岛市帮助我县脱贫人口及“三类户”省内就近就地(除县区内)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给予每人300元的一次性交通费补贴。计划组织输转我县脱贫人口及“三类户”就近就地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3758人,交通补贴112.74万元,最终以实际申请人数为准。

3.组织输转至省外地区就业连续3个月以上的脱贫人口及“三类户”交通补贴奖补标准:青岛市帮助我县脱贫人口及“三类户”第三方地区稳定就业(除甘肃省和青岛市以外)3个月以上的,给予每人600元的一次性交通费补贴。计划组织输转我县脱贫人口及“三类户第三方地区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3000人,交通补贴180万元,最终以实际申请人数为准。

4.职业技能培训:组织我县到省内外务工的脱贫人口劳动力及“三类户”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培训我县脱贫人口劳动力及“三类户”200人,培训期间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培训补贴,小计资金20万元。

5.参与我县东西部劳务协作有组织输转的人力资源机构职业介绍补贴标准:对参与组织我县富余劳动力在青岛市内企业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脱贫人口及“三类户”在省内和第三地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人力资源机构,按每人200元标准给予职业介绍补贴。职业介绍补贴小计20万元,最终以实际申请人数为准。

五、建设时限

2024年6月至12月底

六、建设标准

根据定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定西市财政局 定西市乡村振兴局《关于落实青岛定西东西部劳务协作优惠政策和认定程序的通知》(定人社发〔2021〕200号)文件规定:(三)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各培训机构在定西开展培训的,由各县区人社部门负责确定培训项目、培训机构,负责培训过程监管,经乡村振兴部门比对确认脱贫人口劳动力及边缘易致贫劳动力身份后,按规定给予培训机构培训补贴。(四)协作地区转移就业。对在青岛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定西籍农村劳动力,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交通生活补助。对在青岛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脱贫人口劳动力和边缘易致贫人口劳动力,给予1000元的稳岗补贴;稳定就业达6个月以上的,再给予1000元稳岗补贴,最高不超过2000元。(五)帮助在第三地和省内就近就地就业。青岛市帮助定西籍脱贫人口劳动力和边缘易致贫人口劳动力在甘肃省内就近就地、第三地(除甘肃省和青岛市以外)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分别给予每人300元、600元的一次性交通费补贴。(六)有组织输转就业。对组织农村劳动力在青岛市企业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组织脱贫人口劳动力和边缘易致贫人口劳动力在省内就近就地、第三地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人力资源机构,按每人2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职业介绍补贴。

七、申请材料及流程

(一)就业人员交通稳岗补贴申请材料

1.青岛市就业连续3个月以上的富余劳动力、脱贫人口及“三类户”申请材料:①务工就业合同;②加盖企业公章的工资流水(工资表)或务工协议等证明材料;③身份证复印件(注明申请人电话号码);④“社保卡”银行账户信息复印件(必须是社保卡账户);⑤按照“谁上报,谁核查,谁负责”的原则,对申请奖补人员进行100%核查,由驻村干部核查后签字并报乡镇分管领导审核、签字盖章上报。(如在后期相关督查、审计中出现问题,按照干部管理相关规定进行上报处理。)

2.省内就近就地就业连续3个月以上的脱贫人口劳动力及“三类户”申请材料:①加盖企业公章的工资流水(工资表)或务工协议等证明材料;②身份证复印件(注明申请人电话号码);③“社保卡”银行账户信息复印件(必须是社保卡账户);④按照“谁上报,谁核查,谁负责”的原则,对申请奖补人员进行100%核查,由驻村干部核查后签字并报乡镇分管领导审核、签字盖章上报。(如在后期相关督查、审计中出现问题,按照干部管理相关规定进行上报处理。)

3.第三方地区连续就业3个月以上的脱贫人口及“三类户”申请材料:①加盖企业公章的工资流水(工资表)或务工协议等证明材料;②身份证复印件(注明申请人电话号码);③“社保卡”银行账户信息复印件(必须是社保卡账户);④按照“谁上报,谁核查,谁负责”的原则,对申请奖补人员进行100%核查,由驻村干部核查后签字并报乡镇分管领导审核、签字盖章上报。(如在后期相关督查、审计中出现问题,按照干部管理相关规定进行上报处理。)

(二)人力资源机构职业介绍补贴申请材料

1.《渭源县中介机构组织输转脱贫人口职业介绍补贴申请表》。

2.公司资质及相关证件(人力资源许可证、劳务派遣证)。

3.连续稳定3个月以上工资凭证,需加盖用工企业公章。

4.《组织输转我县富余劳动力在青岛市内企业稳定就业3个月花名册》、《组织输转脱贫人口省内就近就地连续稳定就业3个月花名册》、《组织输转脱贫人口第三方地区连续稳定就业3个月花名册》。

5.申请报告(年度输转方案、计划、输转影像资料)

(三)培训机构申请材料

培训“十一大类”及“八大项”资料。

(四)申请流程

1.稳岗交通补贴申请流程:各乡镇组织输转的人员,由乡镇人民政府统一收集组织输转人员稳岗交通补贴申请资料并进行审核公示,公示期为10天,确认无误后同申请人员花名册及时汇总上报县劳务服务中心审核;人力资源机构组织输转的人员,由机构配合有关乡镇负责收集各自组织输转人员的申请资料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公示,确认无误后由乡政府及时汇总上报县劳务服务中心审核,由劳务服务中心审核合格后报有关部门审批。

2.人力资源机构职业介绍补贴申请流程:由人力资源机构提供有关申请材料,一式三份,报县劳务服务中心审核,由劳务服务中心审核合格后报有关部门审批。

3.岗前培训补贴申请流程:培训机构完成培训后向县劳务服务中心提交培训资料进行验收,由县劳务服务中心初验后联合县乡村振兴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进行复验,复验无误后按程序拨付培训资金。

八、运营管理

(一)联农带农机制。通过发放稳岗交通补贴,减少务工人员外出务工成本,同时引导我县富余劳动力及脱贫人口(含“三类户”)赴青岛市就业、省内就近就地就业及省外第三方地区就业实现全方位高质量稳定就业,不断提高其务工稳定行及长期性,持续增加务工收入,提高劳务产业整体水平。

(二)财务管理。

1.制度建设方面。建立了严格的单位审核制度,并按照该制度的要求开展劳务奖补工作。

2.支出使用情况。严格按照财政部门规定要求、对劳务奖补项目按规定标准进行报账;采用本人社保卡的方式及银行转账方式;杜绝延期报账,转账的问题;

3.审批程序情况。严格按审核标准进行审核;按规定程序进行申报、报账等。

(三)监督管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督监管,最大限度的实行公开公示制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透明度。要加强日常检查和重要督查,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严防资金被挤占、挪用。严格遵守相关财经纪律,确保项目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严禁迟拨和不拨现象发生。遵守扶贫资金风险评估制度,一旦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对不按项目规定使用资金用途的,要严肃问责处理。

九、预期效益

(一)经济效益。以发放交通奖补,可使7158名务工人员延长务工时间,增加务工收入,提高劳务产业整体水平;通过发放职业介绍补贴,提高我县人力资源机构劳务输转积极性,发挥其职能;通过开展技能提升培训,使200名脱贫人口及“三类户”进一步提高岗位技能,增加岗位产出,提高岗位收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二)社会效益。本项目的顺利实施可以进一步激发我县脱贫人口及“三类户”务工增收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增加务工收入,实现脱贫劳动力培训与市场需求有效对接,巩固全县脱贫攻坚成果。

(三)可持续效益。持续激发我县脱贫人口及“三类户”内生动力,鼓励引导其长期稳定务工,持续增加务工收入,提高生活质量,助力乡村振兴。

责任编辑  :   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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