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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小额信贷2023年贴息项目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3-12-08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扶贫小额信贷管理,充分发挥扶贫小额信贷在脱贫攻坚中的作用,切实解决贫困户在发展生产中的信贷需求,按照《中共渭源县委办公室 渭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渭源县精准扶贫小额贷款管理细则>的通知》(渭办发〔2018〕163号)和《渭源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渭源县2020年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渭脱贫领办发〔2020〕104号)文件要求,为顺利完成2023年贴息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对2018至2020年享受的扶贫小额信贷且未到期的贷款进行贴息,支持借款人主要从事种植、养殖、农副产品加工等生产经营性活动。通过政府提供贴息贷款,使有自我发展能力,有一定种养之技的贫困农户充分享受党的扶贫政策,提高和拓展贫困户通过产业增收致富的能力。

二、建设内容及资金来源

(一)建设内容。对2018至2020年享受的扶贫小额信贷且未到期的贷款进行贴息。截至目前,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边缘户扶贫小额贴息贷款余额2832户1.38亿元。经测算,2023年需向建档立卡贫困户、边缘户拨付扶贫小额信贷贴息资金263.83万元。

(二)资金来源。贴息资金来源为2022年度《中共渭源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渭源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3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提前批)项目安排计划的通知》(渭农领发〔2023〕1号)中下达资金263.83万元。

三、效益分析

扶贫小额信贷贴息项目有效解决了建档立卡贫困户、边缘户产业发展资金难、贷款资金贵问题,为扶持对象发展产业实现稳定增收提供了坚强的金融支持。

四、有关要求

各乡镇要准确核对贷款信息,把好初审关,确保贴息对象完全符合贴息条件,坚决杜绝出现贷款农户不符合贴息条件的问题发生。对已发放的扶贫小额贷款要进行全面“回头看”、对未直接用于发展生产的类扶贫小额信贷,要建立台账,加强监管,分类处置。信用社要精准合规发放扶贫小额信贷,加强贷前、贷中、贷后管理,积极防范和化解信贷风险,加强贴息资金核算,确保贴息准确无误。县地方金融中心要加强项目监管,督促各乡镇和信用联社加强贷款资金的管理和贴息项目的实施,确保贴息项目资金安全,有效发挥支持建档立卡户、边缘户产业发展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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