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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管执法局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

发布日期:2021-02-02     来源: 渭源县综合执法局

为了进一步加强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严格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减少乱泼乱倒造成的污染,营造良好的经营与生活环境。  

近期,环境卫生执法大队执法人员,走街串巷,把宣传通知逐一发放到商铺业主手中,讲解关于规范生活垃圾和倾倒餐厨垃圾的注意事项,纠正商铺随意倾倒垃圾的不当行为,做好生活垃圾与餐厨垃圾单独收集等,强调严禁将餐厨垃圾、餐厨污水倾倒在果皮箱内、路边水渠及雨水篦子。 要求商家做好垃圾分类、清洁、收集等工作,按照规定摆放垃圾桶,不断提升路面整洁有序。

2021年1月13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城区巡逻时,发现平桥路附近两家餐饮店铺,仍将未经处置的餐厨垃圾污水直接倒在渭源县平桥路与首阳路交会处的雨水篦子,部分污水外流造成路面污染。此行为违反了《甘肃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法人员对涉事当事人依法调查,并按法律规定依法核发了《行政处罚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法律文书,责令当事人立即清理倾倒在雨水篦子的餐厨垃圾,并按期缴纳罚款。涉事当事人与于2月1日前已全部履行了行政处罚决定内容。

县综合执法局再次提醒广大餐饮经营店铺:

一、严禁向人行道、雨水篦子、道路两侧的绿化带内直接或间接倾倒垃圾、废弃物、排放污水,损坏绿化苗木。

二、严禁沿街餐馆在马路边雨水篦子、人行道上倾倒餐厨垃圾或堆放餐厨杂物,产生的餐厨垃圾必须自行集中收集,定时拉运。对外置排烟设施进行修缮加固,不得油烟四溢,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

三、沿街店铺自备垃圾筒,将产生的垃圾定时直接倒入县环卫中心垃圾车内,不得倒入人行道墙角或路边绿化树坑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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